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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保护

时间:
2022-05-07 14:08:23
作者:
徐老师
阅读:
来源:
天津教师资格证
  天津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今日给大家整理了天津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保护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好好复习考点,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是内容详情:

天津幼儿教师资格证

  天津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保护

  考点归纳

  1.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重点提示

  一、儿童的权利

  儿童权利,指儿童依法享有的与成年人平等的权利。

  儿童权利的范围涉及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这些权利概括为最基本的生存权、获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并规定任何儿童,不分性别、国籍、民族、种族、健康状况、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居住地区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

  1.生存权

  儿童的生存权是儿童生命存活、身体健康以及作为生命外围屏障的人格尊严的权利。儿童出生后即获得了生命权,享有生命安全不受侵害、不被剥夺和特殊保护的权利。此外,儿童有获得足够食物、一定住所以及其他生活的权利(对于成人而言是财产权和社会权)。

  2.获得保护权

  获得保护权是儿童获得国家、社会、家庭保护的权利。

  3.发展权

  发展权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权利。儿童的发展权具体包括:儿童有接受一切形式教育的权利。包括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发展权还包括儿童享有与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与社交发展相适应的生活水平。

  4.参与权

  参与权是儿童有获得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儿童的社会性参与不仅是他们基本的权利,而且也是他们成长和发展的基本需要。

  二、幼儿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

  4.司法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幼儿保护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天津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考试资讯、报考指南、考试公告、报考条件、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天津教师资格网。更多天津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关注天津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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