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 时间:
- 2020-12-08 11:42:14
- 作者:
- 周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天津教师资格证
天津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以本网站天津市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通常,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4至8月)、下半年(9至11月)各开展一次。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或当地官网公告
【结尾】上文就是关于天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相关信息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天津教师资格证报名相关资讯,例如天津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天津普通话考试报名官网、天津教师招聘,敬请关注天津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tjjszg.cn/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