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 时间:
- 2019-02-26 17:09:33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天津教师资格证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日11时30分;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2日—15日11时30分(12月12—14日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6日12时;
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户籍在天津市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档案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档案证明(见附件一)。
3.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考生及在读的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二)。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户籍在天津市,但本人在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本市报考。
特别提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到其笔试报名所选择的考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三)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四)准考证打印。2018年1月1日—7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三)。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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